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学生宿舍的住宿安全,学校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入户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时间:2015年11月下旬;
二、检查组成员:学生宿舍中心、保卫处、有关学院(书院)、后勤物业、思源物业、学生宿委会等部门;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排查无学籍住宿人员
学生宿舍中已毕业(或结业、失联、失踪)人员(祥见附件3)必须无条件在11月15日前搬离。检查中如发现宿舍内还有无学籍人员住宿,由保卫处强制其搬离宿舍。
2、清理已毕业(或结业、失联、失踪)未办退宿手续人员遗留的行李物品
检查中如发现还有其遗留在宿舍内的行李物品,由宿舍中心、保卫处等部门工作人员见证,物业服务单位现场打包后存放在指定地点代为保管一年。
3、排查具有安全隐患的违章电器
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壶)、电热毯、电饭锅、电炊器具、电淋浴器等电加热电器。检查中一旦发现违章使用以上电器一律没收,宿舍中心视其情节通报相关书院、学院进行处理,同时取消该宿舍三个月的免费电。
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中心
保卫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