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暑期学生公寓管理,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提前进入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临时住宿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级秋季研究生暑期临时住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申请对象
2021级研究生新生中本校应届毕业生(“优本计划”学生,具体名单以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供为准)
(二)住宿费用
学生暑期临时住宿收费标准见《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临时住宿实施细则》(附件1)。收费自7月10日起算,截止9月3日,共55天。
(三)具体管理
学生暑期在校临时住宿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需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的相关培训,学生离校外出需向指导教师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在暑期临时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指导教师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学校可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优本计划”学生: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临时住宿申请表》(附件2)进行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盖章,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后将“优本计划”学生申请暑期住宿名单反馈后勤保障部,申请学生需于7月8日、9日前往后勤保障部办理手续。
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临时住宿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7月8日、9日交于后勤保障部进行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二)房源安排
后勤保障部根据学生申请信息,按照各校区床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兴庆校区安排在教学二区住宿,雁塔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住宿楼栋,创新港安排在惠园住宿。暑期住宿仅为临时安排,报到前学生需重新参加研究生新生网上选宿,网选后于9月初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安排提前搬入网选的正式宿舍。
(三)缴费与入住办理
1.缴费。后勤保障部受理后,申请人扫描二维码按照对应标准缴纳住宿费;完成缴费后,领取入住通知单。
2.退宿。申请人需按照学校文明离校相关要求,在7月10日前腾退原宿舍、交还钥匙,宿舍管理员或物业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领取退宿单。
3.入住。申请人携本人校园一卡通、退宿单,前往入住校区后勤保障部窗口办理手续,在安排入住房源后凭借办理点开具的入住通知单前往楼栋值班室或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将原宿舍住宿信息卡交至临时住宿的楼宇值班员或物业服务中心保管。在临时住宿结束时,打扫干净所住寝室、交还钥匙,经物业验收合格后腾退临时住宿,拒不配合物业部门者,相关情况将通报学院和导师。
各校区后勤保障部受理地点:
(1)兴庆校区、曲江校区:兴庆学生事务大厅后勤保障部19号窗口
(2)雁塔校区:财经4号楼126室
(3)创新港:涵英楼综合服务大厅后勤保障部17号窗口
联系人:
1.“优本计划”学生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培养办:88960037 联系人:张老师
2.入住办理:
兴庆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后勤保障部窗口 :82666421
创新港综合服务大厅后勤保障部窗口:88961111转后勤保障部
雁塔校区财经4号楼126室:82657786
研究生院 后勤保障部
2021年7月6日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临时住宿实施细则
(西交后勤〔2019〕5号)
第一条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创新港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西安交通大学本校应届毕业升学学生暑期临时住宿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所称学生为当年本校应届毕业被录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且暑期在校有科研任务的学生。
第三条 学校根据学生公寓房源情况,在不影响在校学生住宿、学习、安全及暑期公寓楼维修改造的情况下提供临时学生公寓住宿安排,入住时段为毕业典礼结束后至新生开学报到前。
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每年公布的申请截止日前,可在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管理网站(http://sgzx.xjtu.edu.cn)下载或到后勤保障部领取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临时住宿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后勤保障部。
第五条 后勤保障部在申请截止日后三日内,按照提交申请先后顺序,并根据以下优先等级统筹安排住宿:
1、“优本计划”学生;
2、其它当年被录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
暑期临时公寓房源有限,按照优先等级安排满后不再进行安排。
第六条 学生持后勤保障部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全额缴纳住宿费。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西交财〔2015〕20号文件规定,临时入住住宿费(不含床上用品)收取标准为:带独立卫生间的每人每天15元/床,不带独立卫生间的每人每天10元/床。入住期间的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其它费用,按规定自行支付。
第七条 学生持入住通知书和缴纳住宿费收据到入住公寓楼物业服务值班室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入住者应按后勤保障部确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不得私自出租床位,不准擅自占用其它床位。
第八条 学生在住宿到期或提前退宿时,需到所住公寓楼物业服务值班室办理家具物品验收、交还公寓钥匙等退宿手续,并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公寓。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宿手续者,学校有权予以清理,导师及相关部门有责任配合物业服务单位收回床铺。
第九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内的日常行为,应遵守《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创新港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办法》等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导师负责对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违反公寓行为规范的学生,导师、学院及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屡教不改者,后勤保障部有权取消其临时住宿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后勤保障部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8日
附件2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暑期临时住宿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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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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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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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科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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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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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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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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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姓名、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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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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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住校区 |
□兴庆校区 □雁塔校区 □创新港 |
暑期科研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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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承诺 |
申请人应指导教师要求,暑假期间在学校承担科研任务,特申请在学生公寓临时住宿,保证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足额缴纳住宿费;参加了实验室安全培训,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安全责任;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不给学校造成损失,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导师证明申请人所述情况属实,保证对申请人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指导,严格管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不给学校造成损失。 申请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后勤保障部 入住安排 |
校区 舍(幢) 室 床(房) |
住宿期限: 2021 年 7 月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 |
温馨提示:暑假期间指导教师未安排科研任务的学生不安排宿舍。